反制惡鄰有撇步! 「惡鄰條款」可訴請強制遷離

2019年6月19日
【民視即時新聞】面對惡鄰居,住戶到底有什麼方法可以反制?律師表示,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,也就是俗稱的「惡鄰條款」,住戶可以透過蒐證、開會表決、3個月的勸導期,對方的惡劣行為如果沒有改善,就可訴請法院強制遷離。

在〈“反制惡鄰有撇步! 「惡鄰條款」可訴請強制遷離”〉中有 1 則留言

  1. 遇到一直說我們家發出聲音,而且說有錄音,可是我們並沒有像他所說的這樣發出敲擊聲,但對方卻每次聽到有聲音就報警說是我們家,請問這要怎麼處理,我們住的是大樓,自己在家也常常聽到別人發出敲擊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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