鞋櫃「非雜物」 樓梯間「擺放整齊」撤罰

2016年4月12日
為了住戶安全,大樓的樓梯間規定淨空,擺放「鞋櫃」到底算不算擺放私人雜物?桃園一名男子在門口擺放鞋櫃,市府認為是雜物,向他開罰4萬元讓男子不服,法官認為把鞋櫃列為雜物擴大解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,因此判決撤銷裁罰。

在〈“鞋櫃「非雜物」 樓梯間「擺放整齊」撤罰”〉中有 1 則留言

  1. 高雄市的判例是一審認定非雜物,市府上訴二審,法院判定是雜物,處罰有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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